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工点设计SJXS08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22-02-10 浏览量:47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基础[2021]8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点设计SJXS08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后简称宁象线”)为宁波市域(郊)铁路网中的南翼骨架线,连接宁波主城与象山,支撑城市空间向南拓展,覆盖鄞州区云龙、横溪、塘溪、咸祥及象山县贤庠、大徐、主城区,终至大目湾站

宁象线北起于鄞州区小洋江站,南止于象山县大目湾站,线路全长约61.7km。全线设站10座,平均站间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全线设横溪车辆段1座及南部新城停车场1座。全线新建设2座主变,暂定为横溪主变和南部新城主变。

采用目标速度为160km/h的市域A型车,初、近、远期均为4辆编组;采用交流25kV供电制式。配置通信、信号、综合监控、供电、售检票等车辆运行和运营服务所需的机电设备系统

2.3项目估价: SJXS08标段约5300万元。

2.4招标范围: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横溪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南部新城停车场及出入场线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6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2  10 日至2022 3  11 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www.nb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3  16 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

6.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www.nbggz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系 人:柯宁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系 人:王宇、王锦、屠世侠

   话: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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