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象线大目湾站区块发展策略研究及ZX23-02-42地块概念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3-17 浏览量:4572

1.招标条件

宁象线大目湾站区块发展策略研究及ZX23-02-42地块概念建筑设计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线路总长约62.4km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重点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26号)相关规定,应由象山县负责划定综合开发范围用于还本付息和运营补亏。因此,我司会同象山县相关部门针对大目湾站区块开展发展策略和前期规划研究工作,作为宁象线筹融资模式方案的参考依据。

2.3招标范围:

本项工作分为两个内容

内容一:大目湾站区块发展策略和前期规划研究;

内容二:ZX23-02-42地块概念建筑设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自接到招标人指令之日18个月内完成,且中标人还应按招标人要求的具体时间节点向招标人交付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成果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服务。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费用。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符合招标人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自行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321160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17900分2022年41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47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47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进行网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吴益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人:范少亮、范琦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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