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浏览量:3736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6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修改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独立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TOD区块相关规划研究项目或TOD区块相关产业策划、研究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该业绩可与资信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共用)。”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2年4月1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
修改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2年4月14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6日14时00分,……”
修改为: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14时00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修改为: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独立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TOD区块相关规划研究项目或TOD区块相关产业策划、研究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该业绩可与资信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共用)【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5时00分整。”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15时00分整。”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表一:技术标初步评审内容一览表”中“资格评审表”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 求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
修改为: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 求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独立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TOD区块相关规划研究项目或TOD区块相关产业策划、研究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该业绩可与资信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共用)。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 |
”
二、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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