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4-01 浏览量:4825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7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9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550平方米(其中含同步实施的地下建筑面积约15900平方米),建设地点:鄞州区下应东南片区。
2.2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深化及配套专题研究、勘察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汇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方案优化,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之日为止,预计40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阶段性工作(含阶段性或分项工作成果提交)的完成要求应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约定;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及《发包人要求》等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拟派项目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事指南》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咨询电话:0574-87187130。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 系 人:梁经理
电    话:0574-870202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范少亮、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1775783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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