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采购公告

时间:2022-08-09 浏览量:1790

公告时间:2022810

项目名称: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项目编号:DK-XB-22022

1. 项目概况

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配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 其他:  /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设项目负责人一名,无资质要求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2.4联合体要求

     接受。

     不接受。

2.5 其它要求: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8109:00——20228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281523:59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4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5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81914:15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注意事项: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项防疫措施规定,供应商代表须提供7日内核酸证明。

5. 采购公告媒介

采购公告发布于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bggzy.cn/)、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

6.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3399 号

邮编:315101

电话:0574-83888632;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蒋子醇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陈

联系电话:0574-87179297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综合部(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4-8388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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