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建筑垃圾等清运委外服务(重发)采购公告

时间:2022-09-09 浏览量:3316

公告时间:2022年9月9日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建筑垃圾等清运委外服务(重发)
项目编号:ZW-FZB-XB-22004
1.项目概况
集团大楼、待拆厂区、待征农用地及公司下属各场段、食堂等公司物业服务区域将产生建筑垃圾需按规定合理处置,保障各项目物业服务正常实施,做好环境保护,故将建筑垃圾清运进行整体委外。
2.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其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不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无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2.4联合体要求
    □ 接受。
    ■ 不接受。
2.5 其它要求: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9日9:00——2022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11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4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5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注意事项: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项防疫措施规定,供应商代表须按宁波市最新防疫规定提供相应核酸证明。
5.采购公告媒介
采购公告发布于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bggzy.cn/)、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bbidding.com)。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3883789


代理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金明凤
电  话:0574-88358137
电子邮箱:583985182@qq.com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电话:0574-8388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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