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30 浏览量:28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塘停车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主要在江北区江北大道以东,杭甬客运专线以南所夹地块内,现状场地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部分涉及民房,农田种植水稻、蔬菜和树苗等作物。地形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单一,属冲湖积平原。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约13.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975日历天(2022年12月31日-2025年8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综合监控、安防、通信、信号、供电、接触网、轨道、绿化以及市政给水、排水、燃气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000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9  30 日至2022 11  9 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1  14 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

人:丁立魁

    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

人:董顺杰、徐芃芃、陈斌武、吴芝妙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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