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象线云龙车辆段区块概念性城市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12 浏览量:2747

1.招标条件

宁象线云龙车辆段区块概念性城市设计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做地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宁象线云龙车辆段区块地处鄞州区云龙镇,位于云龙镇与横溪镇交界处,是宁象线所设“一场一段”中的车辆段。区块位于创智人文钱湖、品质活力江城以及三生融合小镇三大板块融汇交织的重要位置,是“创智钱湖”揽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州经济开发区“龙溪分园”的战略发展空间。区块现状拥有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的产业基础,交通便捷,生态条件良好,待宁象线沿线场站周边用地统筹谋划建设,区块将成为轨道引领城镇高质量发展,促进用地整合提升的重要发展板块。

2.3招标范围主要实施内容为宁象线云龙车辆段区块概念性城市设计,主要包括现状摸底、发展研判、功能调整与优化、概念性城市设计等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且中标人还应按招标人要求的具体时间节点向招标人交付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可行性研究成果资料等成果文件,最终以本项目研究工作全部完成且经招标人确认后为止。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期限,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调整费用。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91816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576196707@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6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129时00分至2023年926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07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107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党工部(纪检监察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进行网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人:蒋子醇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人:王赫男、朱雪洋、林虎、李薇、范少亮、范琦

   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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