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17 浏览量:2897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2022〕389号、甬发改审〔2021〕256号、甬发改审〔2021〕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 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建设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下文简称“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宁波西枢纽站,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全长39.6km,均为地下线。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是南北方向的市区线,线路南起东钱湖地区,穿越邱隘镇、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 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下文简称“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全长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含部分新棉停车场出入场线、高桥南车辆段出入段线)24 座车站、区间以及控制中心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电扶梯专业的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正线(含部分联群停车场出入场线、下应南车辆段出入段线)25座车站、区间以及控制中心的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电扶梯专业的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正线19个车站、区间以及控制中心的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电扶梯专业的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 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Ⅰ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施工工期:639日历天。

Ⅱ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施工工期:614日历天。

Ⅲ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施工工期:548日历天。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2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约1251万元;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约1158万元;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约919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Ⅰ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Ⅱ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施工监理-Ⅲ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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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人:董梦超

联系电话:0574-89160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楼10号楼2003室   

人:陈芸、赵天峰、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4-8839035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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