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废旧物资存放区增建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28 浏览量:2873

招标编号:YY00-ZTB-GC-23052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废旧物资存放区增建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废旧物资存放区增建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由于既有库区容量不能满足后续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储存,需在天童庄、首南、东外环3个段场增建3处废旧物资存放区。同时,需在既有库区对视频监控及照明设施进行补强。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废旧物资存放区增建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8个月(预计2024年1月~2024年9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招标代理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4.6.3请投标人及时购买及绑定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专用CA证书,如需帮助和疑问,可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阅《CA办理的常见问题》(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345),CA办理服务在线客服:400-0878-1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按以下两种方法分别进行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传)或递交(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中除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外部分]》,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以上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

注:首次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可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阅《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技术支持电话:0574-87187195,软件支持电话:13396609883。

5.2.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通过“宁波轨道交通投标工具V1.0.5”制作生成,投标人可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递交:

1)方式一: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将以下资料包封好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后进行邮寄:

①装有《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其中U盘(或光盘)能自然打开读写,不得加密;

②解密CA锁[生成《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

③附有CA锁的解密密码、投标人名称以及联系人通讯方式的纸质资料。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35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收件人及电话:张洁    15957488827

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请提前安排邮寄事宜,递交成功时间以招标代理(招标人)最终拿到邮寄件的时间为准,建议使用顺丰速递。

2)方式二: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

将以下资料包封好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后进行现场递交:

①装有《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其中U盘(或光盘)能自然打开读写,不得加密;

②解密CA锁[生成《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本项允许不随包封一起递交】

③附有CA锁的解密密码的纸质资料;【本项允许不随包封一起递交】

如果投标人未将②③项内容放进包封内递交,则投标人须保证在商务标现场解密阶段会派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解密CA锁进行解密;除因招标人和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的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关于“宁波轨道交通投标工具V1.0.5”可至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6426)。若编制过程中有疑难问题,请联系24小时服务电话4000-166-166(日间服务转7;夜间18:30至次日9:00服务转3、陈工0574-87187966/7975;CA锁办理,请联系杨工0574-87187575),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联系。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除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

5.4.1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资信标》和《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中除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外部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或招标人(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4.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代理在商务标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http://www.nbmetro.com/)、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odo.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联系人:倪工

电话:0574-891611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35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张洁、段丽伟

电话:0574-87689053、1595748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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