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分公司非招标项目委托代理服务(2024年-2026年)采购公告

时间:2024-01-30 浏览量:3407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分公司非招标项目委托代理服务(2024年-2026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章《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25.61万元,非招标采购服务按任务委托单收费,每个任务委托单代理服务费采购控制价为2500元;其他服务按年收费,每年其他服务费采购控制价为43700,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

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响应。

2.3.2本项目需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缴纳在供应商单位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1319202427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261415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中介超市网(http://zjcs.nbxzfw.gov.cn)、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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