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4-02-19 浏览量:2874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5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全长约39.4km ,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最大站间距3695m ,最小站间距826m ,平均站间距约1.63km 。7号线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为下应车辆基地和联群停车场。接入宁波市第二控制中心。采用B 型轨道交通车辆,初、近、远期车辆编组均为4动2拖,最高运行速度100km/h。

2.3计划工期:

614日历天(2024年4月1日-2025年12月5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 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I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云龙站至大剧院站(含)供电系统施工,包含变电所(含全线双向变流机组采购)、DC1500V架空接触网系统、专用轨回流系统、AC35kV供电网络(含樱花主所至正线、傅家主所至场段及正线)、变电所综合 自动化系统、区间动力照明系统、区间疏散平台、隧道温度探测系统的安装、试验、保修期服务等。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大剧院站(不含)-俞范路站供电系统施工,包含变电所、DC1500V架空接触网系统(含正  线电动隔离开关、接触网越区负荷开关、可视化接地装置、负地单向导通装置、专用轨接地装置、安全联锁系统等主要设备采 购)、专用回流轨、AC35kV供电网络(含联群主所至正线及场段)、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区间动力照明系统、区间疏散 平台、隧道温度探测系统的安装、试验、保修期服务等。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施工,包括25座车站、1座控制中心、2座派出所、2座治安工作站、1座公安  分局及全部区间范围内的通信系统(专用、公安)、综合监控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门禁系统(机房侧)等的所有设备及器 材的安装、试验、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Ⅳ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正线信号系统工程施工,包括双正线(含渡线、折返线、存车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1座控制中心,1个数字运维中心(位于控制中心),1个站务信号模拟培训室,25座正线车站(10个设备集中站、15个非设备集中站)的信号系统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部分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开通、保修期服务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4个标段,其中I标段约41896万元,Ⅱ标段约32370万元,Ⅲ标段约19128万元,Ⅳ标段约9739万元。各投标人均 可就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I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3.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Ⅱ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3.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Ⅲ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3.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供电、通信、信号系统安装施工-Ⅳ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项的规定。

3.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325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226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32709时45分】。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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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人:董梦超

联系电话:0574-89160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楼10号楼2003室   

人:陈芸、陈迪阳、赵天峰、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4-88390357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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