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浏览量:1013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登记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永续保险债权投资计划,期限7+N年。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4条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3 比选控制价:
本次比选控制价为综合成本年利率3.95%,高于比选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资质,其他要求:
2.1.1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3比选申请人须为保险资管业协会2024年1月15日《产品登记动态》总第108期2023年机构债权投资计划情况表公开的截至2023年12月底存量规模在600亿元(含)以上的单位。(以提供的保险资管业协会2024年1月15日《产品登记动态》总第108期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 其他要求:
2.3.1本项目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资质不作要求。【须提供缴纳在比选申请人单位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2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批次比选,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格审查有多个比选申请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131室,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电子版。
3.2有关本项目比选的其他事项,请与比选代理机构联系。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次比选采用线下形式(纸质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128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岑老师
电 话:0574-83888736
传 真:/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18758322627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