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18年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时间:2018-09-03 浏览量:7111

公告时间:2018年09月03日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18年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Y1/2A-CS-FW-18010
1. 项目概况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消防安全状况,查找当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根据不同火灾风险级别,部署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使消防安全设施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种类和部署之间达到最佳平衡。按照当前通行的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以及风险自留四种风险控制措施,指导运营分公司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消防安全管理风险。磋商发起人为运营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合格单位,且登记入库时其服务目录范围含7.7且包含消防安全检测;未在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内的磋商申请人须通过准入资格预审,且经营范围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2.2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服务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3素质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磋商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浙江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证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 磋商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需填写《磋商申请函》及相关材料,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提交磋商发起人。磋商发起人将以邮件方式向符合经营范围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10日下午17:30。
4. 资格预审资料
运营分公司供应商名录库以外的磋商申请人需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建立供应商名录库的公告》(http://www.nbmetro.com/tender.php?info/354)中的要求在提供磋商申请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准入资料接受资格预审。
磋商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详见第六章“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和标准”),得分70分及以上的磋商申请人将通过资格预审并录入供应商名录库。
资格预审资料需独立密封包装,不得与磋商文件一起封装。
5. 磋商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14:30。提交地点: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综合楼704室)。磋商申请文件必须逐页编码且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磋商前不得启封,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磋商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磋商文件,磋商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6. 正式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18年09月14日14:30到达磋商指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综合楼704室)参加磋商活动。
7. 磋商公告媒介
磋商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8. 联系方式
磋商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19号综合楼407室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9161157;传真:0574-89161156
电子邮箱:peter0717@126.com
联系人:张毅 


附件1.磋商申请函


附件2.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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