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10 浏览量:6592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602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及安装等相关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西至中兴路,南至通途路,东、北紧邻蒋家河

模:9台垂直电梯及6台自动扶梯

项目总投资 40672万元

招标控制价 610.13万元

围: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项目共计9台垂直电梯和6台自动扶梯设备的供货、安装、成品保护、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电梯安装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等。详见《供货要求》。

分:1个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及安装期:每批设备接到交货通知书后4个月内到场并满足总体进度要求;安装工期:每批设备货物到场后,6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在项目总体竣工前通过相关检测单位的检验。

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检测单位检验,并通过当地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投标产品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1.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3.1.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

3.3.1投标人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具有丰富经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9日16时00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 bidding. 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 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1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李工

电  话:0574-8388271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皇冠花园100号033幢(皇冠大厦)17-1

人:黄博超

电  话:0574-87515221

传  真:0574-87522281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