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隘镇前殷区块二期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0-12-25 浏览量:6624

项目编号:YZ-GCZB-20203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隘镇前殷区块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审批[2020]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潘火街道

     模:

Ⅰ标段:包括规划一路(金达路-后殷路)、规划二路。规划一路(金达路-后殷路)长度498米,为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16米,包含新建桥梁一座(桥跨径布置:3×10+6m简支梁);规划二路(潘火路-环城南路)长度289米,为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16米

Ⅱ标段:包括宜兴路(海晏南路-规划四路)、后殷路(环城南路-宜兴路)和规划四路(潘火路-甬台温铁路)。宜兴路(海晏南路-规划四路)长度882米,为城市次干路,标准横断面宽28米,包含新建桥梁两座(1号桥跨径布置:10+13+10+6m简支梁;2号桥跨径布置:10+16+10m简支梁);后殷路(环城南路-宜兴路)长度162米,城市次干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35米,包含新建桥梁一座(桥跨径布置:3×8+6m简支梁);规划四路(潘火路-甬台温铁路)长度476米,为城市支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0米,包含新建桥梁两座(1桥跨径布置:6+22+6m简支梁;2桥跨径布置:(2+6)+3×8+6m简支梁)

资:21268.39万元

价:Ⅰ标段:27714400元(其中交通科技工程845100元;电力排管工2282900元);Ⅱ标段:128750000元(其中交通科技工程2070000元;电力排管工程4790000元

     期:Ⅰ标段:360日历天;Ⅱ标段:720日历天

     围:本项目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及附属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科技、安全设施、电力排管及环卫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给水工程等的统筹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分:2个

     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包括由专业部门单独验收的内容,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求: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Ⅰ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Ⅱ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Ⅰ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9月至2020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Ⅱ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9月至2020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任意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141000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 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人:吴工

   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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