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9 浏览量:4654

项目编号:YZ-GCZB-2021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审批〔202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景观绿化等。河道整治工程包括大涵山港、李家洋河、长漕里河的河道拓宽、河道护岸驳坎修筑,及一条新河道开挖、河道护岸驳坎修筑,建设河道中心线长2224米,新建河道护岸共4004米。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沿河绿化约49788平方米,新建生态滨水公园约16150平方米,景观道约4528米,沿河设置桥梁,局部有拓宽,桥墩间距均小于40米

项目总投资 20504万元

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16649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限:6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3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概算)设计30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服务期限

围: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河道及景观工程的初步设计,以及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及招标项目的配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上述3.1条款中第2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主设计师社保缴纳单位须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专业园林绿化类

3.4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除承担水利设计工作单位之外的单位)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承担水利设计工作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之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29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人:吴工

   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

  人:范少亮、唐虹波

   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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