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09 浏览量:3875

项目编号:YZ-GCZB-2021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乡镇李家洋区块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审批〔20203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宁波市鄞州区李家洋地块

模: 工程包括十条道路工程、一个公交首末站工程,其中蟠龙路(横二路-横三路)长度约404米,宽度42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工业大道(蟠龙路-南北大道)长度约928米,宽度为28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横二路长度约1095米,纵四路长度约673米,宽度均为24米,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次干路;纵一路长度约159米,宽度为24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工业大道(横三路-蟠龙路)长度约182米,横一路长度约184米,横三路长度约1512米,纵二路长度约415米,纵三路长度约273米,宽度均为16米,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长度约122米,宽度为12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约6814平方米。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项目总投资:144485万元

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54728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限:总周期150日历天,其中勘察60日历天【与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同步,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围: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测量、管线勘探;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后续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3)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主设计师社保缴纳单位须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专业市政类或道桥类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勘察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须与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名称一致)

3.4 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29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人:吴工

   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

  人:李薇、唐虹波

   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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