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结构长期变形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14 浏览量:3643


招标编号:YY5A-ZTB-WW-21002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结构长期变形监测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结构长期变形监测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本次监测工作涵盖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的车站、正线隧道、出入段线、经堂俺跟车辆段、前殷停车场,具体如下: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起点站为布政站,终点站为兴庄路站(预留二期延伸成环条件),线路全长约27.945km,共设22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全线平均站间距1.27km,最大站间距2km,为张家谭站至同德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73公里,为民安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共用1号线东环南路线网控制中心。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甬兴主变电所。设经堂跟车辆段和前殷停车场。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结构长期变形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车站结构、明挖矩形隧道、U型槽结构、盾构隧道和出入段线的垂直沉降变形测量;

2)盾构隧道、机械法联络通道收敛变形测量,包括隧道内径收敛监测和隧道净空断面测量;

3)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及相关附属用房的垂直沉降变形测量。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60个月,预计进驻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6年6月,具体以招标人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同时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或国家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3.4”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5月05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0508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联系人:董梦超

电话:0574-891611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人:缑子末、曹景恺、徐炅灵

电话:0574-27820692

电子邮件:tender03@126.com

 

2021年4月14日



返回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