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4 浏览量:3498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监理服务项目(六期)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包括1号线西延、4号线延伸、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总长107.306km。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及以往线路遗留项目(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主变、铺轨、机电、装修、招标人代建管理等项目)的所有施工合同段项目的安全监管,并配合招标人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 / 。
(2)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安全监理服务工作,预计7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施工和监理合同以及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履职监管。
2.6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联系人:潘彦凌
电 话: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范少亮、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