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施工

时间:2021-11-25 浏览量:1594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1】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为西北—东南方向的市区加密线,覆盖江北区洪塘片、海曙区南北向以及鄞州南部东西向,提高中心城内轨道交通线网覆盖率,加强三江口核心与江北区、鄞州南部之间的联系。

8 号线一期工程西北起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东南止于鄞州区姜村站,线路全长约23.406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平均站间距1.288km,最大站间距2.174km,为庙堰站至明州医院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673km,为洪大路站至云飞路站区间。全线设置一场一段,其中,江北区设置后张停车场1座,鄞州区设下应南车辆段1座。全线设2座主变,新建1座,分别为与4号线共享谢家主变,新建傅家主变。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标段:730日历天(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II标段:730日历天(2021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标段:江北大道站、培训中心站、旧宅徐站、云飞路站、天一家园西站、泽民站、丽园北路站、丽园南路站、南苑站、段塘站、谢洋桥和前王桥的拆复桥所涉及的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前期雨污水管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

①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雨污水管线养护及维修,包含管线迁移道路(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管道检测和永久改迁的雨、污水管的养护工作;

②除雨、污水管线以外的所有管线一期迁移配合,包含管线迁移路面(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临时围挡材料供应(含施工周期在两月以上的永久围档)及钢板供应、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通信及电力等管线排管孔道封堵、管线迁移引起的交通导改等;

③路灯、小型广告牌(高度小于5m)、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公交站台、电话亭、报刊亭、除交警以外的监控设施、小型道路指示牌的迁移及临时恢复等管线一期迁移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II标段:堇山西路站、庙堰站、明州医院站、南部商务区站、鄞州高教园区站、天宫庄园站、姜村站、华医桥和鲍泰桥的拆复桥所涉及的8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前期雨、污水管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

①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雨污水管线养护及维修,包含管线迁移道路(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管道检测和永久改迁的雨、污水管的养护工作;

②除雨、污水管线以外的所有管线一期迁移配合,包含管线迁移路面(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临时围挡材料供应(含施工周期在两月以上的永久围档)及钢板供应、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通信及电力等管线排管孔道封堵、管线迁移引起的交通导改等;

③路灯、小型广告牌(高度小于5m)、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公交站台、电话亭、报刊亭、除交警以外的监控设施、小型道路指示牌的迁移及临时恢复等管线一期迁移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6550万元,II标段388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I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且成员之一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20〕113号)为准。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指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直径1米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

3.2.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标段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5日至20211221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投标人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24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

 人:潘彦凌

   话 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

系 人:董顺杰、徐芃芃、吴芝妙                         

   话: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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