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浏览量:2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塘停车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洪塘停车场,主要在江北区江北大道以东,杭甬客运专线以南所夹地块内,现状场地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部分涉及民房,农田种植水稻、蔬菜和树苗等作物。地形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单一,属冲湖积平原。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约13.5ha,总建筑面积约4.5万m²。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软基处理、站场工程、桥涵工程、房屋建筑、机电设备、综合监控、安防、通信、信号、供电、接触网、轨道、绿化以及市政给水、排水、燃气接驳和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8月 31 日;施工工期为975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1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月30日至2022年11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1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丁立魁
电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系人:董顺杰、赵丽芸、陈斌武、吴芝妙
电话: 0574-8826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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